LegCo Motion Debate | LegCo Questions | Articles Published in Newspapers | Public Speeches | Overseas Visiting | LegCo works

(Chinese content only)

行政長官立法會答問大會談話全文
16-07-2008

陳方安生議員:
多謝主席,本港一家報館的記者,本來已經透過港協暨奧委會獲得奧運期間的正式採訪資格,但在今年七月一日,這名記者在前赴北京進行採訪前期工作時,在北京機場被拒入境,並在沒有合理解釋下被沒收回鄉證。北京此舉顯然是違反在申辦奧運時向國際作出的承諾,而任何一位香港的中國公民被沒收回鄉證,香港特區政府理應高度關注,我曾經去信給行政長官,是七月八日發出,但昨天才收到你辦公室回覆,說收到我的信件,正研究我提出的事宜,稍後才答覆。行政長官,我想問一問,既然這一件事是牽涉香港公民在「莫須有」的情況下被沒收回鄉證,政府是否應該主動作出關注?事件發生後,政府有沒有主動與中央溝通?詢問原因何在,以及有沒有協助這一位記者取回他的回鄉證?多謝主席。
行政長官

這件事在陳議員未向我接觸前,已經從香港的媒體有廣泛報道,我亦說過我對這件事會作出深入了解,希望向中央反映我們的意見。還有,我們要明白到我們有我們的入境制度,內地有內地的入境制度,一方面,我們不想我們的入境制度被人干擾,我們亦不想干擾內地的入境制度。但有關香港居民這件事,這位記者的事情,我們有探悉過,在我所知,這位記者會盡快得回他的回鄉證。下一次盡快取回他的回鄉證後,他可以繼續進行採訪的活動。在我所知,並不是一位,是兩位,有一位是在深圳入境時亦有同樣的情況,我是知悉這些情況的。這件事在我所知,昨天我知道,中央政府、奧委會已經採取決定,已經就這件事作出了調較。

陳方安生議員:

行政長官,我想問一問,政府是在何時開始採取行動呢?是否因為這一兩天中央釋出善意才開始工作呢?抑或行政長官同意在無合理解釋下沒收了一位中國公民、香港中國公民的回鄉證?行政長官應該採取積極的行動,幫助他取回回鄉證。

行政長官

我已經說過,這件事發生後,已經有人向我反映,我已經就這件事在得知後與中央跟進。這件事中央亦了解到,我已經解釋給你聽,在採取行動後最後的結果是甚麼。